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庄子·肱箧》
古时候,人们对土地冲蚀现象等就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特别是从因森林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河水变浊、山川易色等现象中观察和意识到水土流失的巨大危害。
《庄子·肱箧》中“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就较为准确的描述了水土流失现象,意思是河川干涸了,没有流水带来泥沙淤积山谷,山谷就会空而无物;山丘(土壤)因长期流失,山丘(土壤)被移走,可把深渊填满。《管子·水地》也记载有“晋之水枯旱而运,淤滞而杂”。
随着人们对自然界客观认识的逐步深化,对水土流失现象已能做出较为准确的解释。北宋沈括所著《梦溪笔谈》中有言称:“凡大河、漳水、滹沱、涿水、桑乾之类,悉是浊流…其泥岁东流,皆为大陆之土,此理必然”,较为清楚的说明了河流浑浊和泥沙的成因。
水土流失的危害重大,自古如是,那么古人都是通过怎样的措施进行水土保持的呢?
耕作措施
蓄水保土的耕作措施是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成熟而逐步丰富完善的。
商代《汜胜之书》 记载:“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意思是作区田不须先整地,把作物直接种植于荒地内,类似于今天的“掏钵种”、“穴种”、“窝种”、“坑田”等。据该书记载:“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农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说明区田法在当时不但用于平地,还可用于山陵、坡耕地。区田法一度盛行于北方山丘区,直到清代《马首农言》一书中仍有“区田,廁地为区,可备旱荒’的记载。
西汉时,搜粟都尉(农官)赵过推广了一种适宜于干旱地区的耕作法,即代田法。《汉书·食货志》中说:“过能为代田,一亩三圳,岁代处(每年轮番),故曰代田,古法也。”也就是作三沟三垄,由于垄和沟的位置逐年代换,所以叫代田。代田法在坡耕地上应用就是横坡沟垄种植法,现在陕北推行的川台地沟垄种植法和晋西推广的抗旱丰产沟耕作法,就是由代田法演替而来。
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创新和种植技术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铁制农具的出现,为深耕、垄作等创造了有利条件,农业逐渐走向精耕细作,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技术也逐渐成熟完善。
我们今天所采取的一些有利于水土保持的耕作法,或古已有之,或从古法改进、演替而来。
工程措施
梯田
关于梯田产生的原因,元代农学家王祯认为“盖田尽而地,地尽而山”,才“梯山为田”,南方类似于梯田的陂田,其记载最早出现在《史记》、《汉书》上。南宋诗人范成大《骖鸾录》有“岭陂之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梯田”,“梯田”一词可追溯至此,梯田也称“高田”,明代诗人杨慎《出郊》诗:“高田如楼梯,平田如棋局。白鹭忽飞来,点破秧针绿。”
唐宋时,梯田得到很大发展,这与当时人口剧增、鼓励垦辟有关、楼钥《咏冯公岭》诗云:“百级山田(梯田)带雨耕,驱牛扶未半空行。”
现存的广西龙脊梯田、云南的哈尼梯田以及北方土石山区的部分石坎梯田,据今均有600多年的历史。
淤地坝
一般认为,淤地坝不是首先由人工修筑的,而是山体滑塌自然形成的,称之为天然聚湫。明隆庆三年(1569年),陕西省子洲县裴家湾乡王家扢洞(黄土洼),沟望两岸滑塌,堵塞沟道,形成淤地坝。群众称之为聚湫,坝高62m,淤地53h㎡,坝地土质肥沃,年年丰收。
人工修筑淤地坝有文献可考的,最早在明代万历年间(1573 -1620年),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见于山西省《汾西县志》:“涧河沟渠下隰处,淤漫成地,易于收获高田。向有勤民修筑。”汾西一带向有闸沟筑坝澄沙淤地的传统经验,当时的汾西县知县毛炯曾发布告鼓励农民打坝淤地,提出“以能相度砌棱成地者为良民,不入升合租粮,给以印帖为永业”。
随着人们对淤地坝认识的不断提高,淤地坝又成为减少泥沙、治理黄河的一项重要措施。清乾隆时胡定提出的“汰沙澄源”论,说的就是利用淤地坝来减沙增地。
引洪淤灌
引洪淤灌的历史,可追溯及先秦时期《礼记·郊特性》记述有“祭坊与水庸”的祝词:“土反其宅,水归其壑”。后人注释:“坊者,所以蓄水,亦以障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坊与庸都是农田内人工修筑的工程,引含沙量高的洪水于坊内灌溉落淤,即“土反其宅”;经过灌淤或洪漫后的水,通过庸泄入沟中,即“水归其壑”。《史记·河渠书》和《汉书·沟洫志》都有番系引汾引黄溉皮氏的记载。
引洪淤灌在秦汉和唐时都得到应用推广,用以改造咸卤地或淤滩成田,增产粮食,在北宋中期曾形成一定规模、据《宋史·河渠志》记载,“绛州(在今山西运城境内)正平县南董村旁有马壁谷水,尝诱民置地开渠,淤瘠田五百余顷其余州县有天河及泉源处,亦开渠。筑堰凡九州二十六县,新旧之田,皆为沃壤,嘉佑五年(1060年)毕功。”
沟头防护工程
我国北方黄土地区的沟头防护工程历史较长。
据考证,山西省太谷县有一处沟头防护工程,初建于明崇祯年间(1628 ~1644年),重建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据今300余年仍然完好。据碑石铭文记载,该工程曾经历三次改进,最后于顺治十一年“纠众而后筑之”,三年建成,“波循故道,水害除矣;履道坦坦,行人便矣”。山西平陆县部官乡西太村的沟头防护工程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部分坍塌,后经修复继续使用。甘肃省西峰市方家沟圈沟头防护工程建于1915年,沟头以上塬面面积0.64k㎡,自建后沟头没再前进。
植物措施
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提出了“十年之计,莫如树木”,并以一国的山、泽中草木生长情况来判断其贫富:“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
《逸周书·三十九》中讲到不宜种植五谷的地方,应栽植树木:“坡沟、道路、聚苴(草丛地)、丘陵不可树谷者,树以材木……”
战国时期,孟子倡导种桑养蚕以足衣,提出:“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
西汉时期,《史记·货殖列传》中载有:“安邑(山西中条山区)千树枣;燕(河北燕山)、秦(陕西秦岭)千树粟;蜀、汉(汉中)、江陵(鄂西)千树橘;齐、鲁千亩桑麻……此其人皆与千户候等。”首蓿自西汉传入中原后得到广泛推广,用以喂马、度荒,并在南北朝时引入作物轮作,用以肥田。
南宋魏幌在其所著《四明它山水利备览》中述及水利工程结合植物措施的优点:“植榉柳之属,令其根盘错据,岁久沙积,林木茂盛,其堤越固,必成高举,可以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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