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水利部于近日印发《水利部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全国710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的安排部署,抓紧组织落实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
尊敬的用户您好!由于目前平台处于调试阶段,有些功能或内容若有不完备的地方,敬请谅解,并诚邀您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意见与建议可在网站最下面用户体验的意见与建议中进行反馈,也可拨打热线电话:010-63707961。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返回首页非紧急情况,请点击发布更详细的需求信息